《注》云:處順之初,應明之始,明順之德,於斯將隆。進明退順,不失其正,故曰「晉如摧如貞吉」也。處卦之始,功業未著,物未之信,故曰罔孚。方踐卦始,未至履位,以此為足,自喪其長者也。故必裕之,然後无咎。
上一章节
[清]陈梦雷-第35卦䷢晋卦初六•爻辞详解
下一章节
[唐]孔颖达-第35卦䷢晋卦初六•爻辞详解